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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溶剂油废气回收利用(130吨/年)技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3/26 8:19:24

项目所属行业
轻工
项目编号
356-2011
项目名称
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溶剂油废气回收利用(130/年)技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成立于19948月,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主要从事橡胶三角带制造、加工和工业帆布的生产。法人代表汤玲青。
项目回收使用的溶剂——120#溶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溶剂油的回收,根据相关规定,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应申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涉及的120#溶剂油属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活性碳属第4.2类自燃物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表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整改确认合格的前提下,杭州加新橡胶制品厂溶剂油废气回收利用(130/年)技改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王慧君
报告编制人
王慧君
报告审核人
张群杰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王慧君
工程师
1100000000200039
徐平
工程师
0800000000303215
 
 
 
   
   
薛荣富
教授级高工
45
詹方瑜
高工
49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9.1
王慧君、徐平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2011.9.1
张群杰
现场勘察、合同签订
 
 
 
报告提交时间
2011.11.21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