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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3/27 7:54:49

项目所属行业
剧毒品化学品使用企业
项目编号
406-2011
项目名称
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
         
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85号301室。下设两个厂区:杭州市下城区石祥路10号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单元。本次评价范围是该公司电镀及玻璃烧制作业过程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涉及的场所是下城区石祥路10号的电镀车间(又名清洗间)和剧毒品专库;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单元的玻璃车间和剧毒品专库。
经过本次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经辨识,公司使用的氰化钠、氰化钾、氯化汞、三氧化二砷,属第6.1类毒害品,也属剧毒品和高毒物品。
经辨识,上述4种剧毒品划分为第一类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属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氰化钠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公司在使用、储存剧毒品过程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火灾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为中毒、灼烫、触电。同时还存在着职业中毒、高温、高湿、粉尘危害等危害因素。
3)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经辨识,该公司使用剧毒品的生产大楼(位于石祥路10号)和厂房一(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认为,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电镀及玻璃烧制作业过程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蔡华伟
注册安全工程师
33100092397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11.12
蔡旭东、蔡华伟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1.12.30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