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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宏达化工包装有限公司150t/a亚磷酸、50t/a环氧酚醛涂料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3/27 8:11:08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
项目编号
2009604-2011
项目名称
杭州萧山宏达化工包装有限公司150t/a亚磷酸、50t/a环氧酚醛涂料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杭州萧山宏达化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亚磷酸、环氧酚醛涂料生产中所涉及的原(辅材料)、产品(副产物)中,共有10种属危险化学品,分别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正丁醇、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环氧酚醛涂料及亚磷酸(包括原料及产品)。无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涉及1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物质的主要危险特性为易燃易爆性、毒害性及腐蚀性。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涂料生产车间局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亚磷酸生产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甲类半露天堆场储存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综合仓库(危化品库)储存的火灾危险类别为乙类。
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及灼烫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同时还存在着职业中毒、噪声、温、湿度等职业卫生有害因素。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职业中毒、温、湿度危害发生的主要场所是涂料生产车间及危险化学品仓库,灼烫事故、噪声、温、湿度危害发生的主要场所是亚磷酸生产车间及锅炉车间。
公司界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及类比工程法等安全评价方法对公司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价,结果认为:
1)公司涂料生产车间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属Ⅳ级(灾难性的),涂料生产车间中毒危险性、亚磷酸生产车间灼烫危险性及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属Ⅲ级(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毒危险性属Ⅱ级(临界的)。公司应特别注意涂料生产车间的火灾爆炸及中毒危险性,必须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同时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也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2)公司涂料生产过程中其取料、加料过程,均为手工操作,易燃液体与空气接触面大,极易挥发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若设备气密性差或因供热、冷却系统出现故障或工人违规操作等也可能引起物料泄漏,形成爆炸性混合气。公司作业场所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均防爆,主要设备也采取了静电接地等消除或减少静电危害的措施。但公司静电接地、防雷等检测合格报告已过期。
3)公司不属炼油、氯碱(电解)、硫酸、氟化氢、合成氨危险行业,也不涉及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文及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所述光气及光气化、电解(氯碱)、氯化、硝化、合成氨、裂解(裂化)、氟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胺基化、磺化、聚合、烷基化等危险工艺;同时也不涉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深冷等工艺过程。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对公司生产过程各工序进行评价,结果认为各工序生产过程的危险等级均为III级,属低度危险,根据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文的规定,公司无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强制要求。
公司经过两次安全评价后,对厂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已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整改,但目前在安全标志、标识、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公司应组织力量对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建议的前提下,杭州萧山宏达化工包装有限公司150t/a亚磷酸、50t/a环氧酚醛涂料生产系统的安全状况符合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逐步完善,不断充实技术、管理人员,提高企业技术、管理水平。
项目组长
徐林梅
报告编制人
徐林梅
报告审核人
蔡旭东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周东
工程师
徐林梅
工程师
 
 
 
 
   
   
詹方瑜
高级工程师
49
朱友也
高级工程师
4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0.2.28
徐林梅、周东
现场调研、资料收集
2011.10.10
徐林梅、周东
现场调研、资料收集
 
 
 
报告提交时间
201112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