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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4/24 5:49:10

项目所属行业
剧毒品使用
项目编号
050-2012
项目名称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位于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祥符桥(莫干山路866号),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环孢素及制剂新赛斯平、泮托拉唑钠及制剂泮立苏、发酵虫草菌料及制剂百令胶囊等。本次评价对质检科、研发部及生产车间剧毒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物质进行辨识,结果见表7-1。
表7-1 物质辨识结果
辨识依据
序号
剧毒品名称
类别
备注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
三氧化二砷、亚硒酸钠、氯化汞、硝酸汞、迭氮(化)钠、乙酸汞、溴化汞、氧化汞、碘甲烷、2-氯乙醇、苯基硫醇(苯硫酚)
6.1类毒害品
/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剧毒化学品分类品名表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62
1
三氧化二砷
第一类
/
2
氯化汞
3
迭氮(化)钠
4
氧化汞
第二类
5
苯基硫醇(苯硫酚)
6
2-氯乙醇
第三类
7
硝酸汞
8
亚硒酸钠
9
乙酸汞
10
溴化汞
11
碘甲烷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第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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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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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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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2)公司在使用及储存剧毒化学品的过程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火灾、灼烫、触电、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同时还存在着职业中毒、高温、高湿等职业卫生有害因素。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认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标准、规范落实工作;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执行;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前提下,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希望企业认真研究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在以后的经营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水平。
项目组长
蔡华伟
报告编制人
蔡华伟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2.3.13
蔡旭东、蔡华伟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2.3.30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