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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盐酸氨丙啉、年产1500吨2-氯-6氟-苯甲醛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吨盐酸氨丙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发布日期:2012/7/9 5:21:42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项目编号
2009285-2012
项目名称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盐酸氨丙啉、年产1500吨2-氯-6氟-苯甲醛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吨盐酸氨丙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1日更名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1975年,1988年通过股份制改造,是一家集可研、生产、贸易于一体的集团型民营企业。公司拥有员工600余人,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人民币,交纳税费5000多万元,多年来一直是建德市纳税大户。公司主要生产碳酸钾、氯化铵、2-氯-6-氟苯甲醛系列产品、半缩醛、丁二酸等化工产品,同时配套热电联厂,实现热电联用。
通过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盐酸氨丙啉、年产1500吨2-氯-6氟-苯甲醛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吨盐酸氨丙啉)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工作后,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的设计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得到如下结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经过辨识,评价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共24种,分别为: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氧化碳、一氯二氟甲烷(R22)、氮[压缩的]和氯化氢;
第3类易燃液体:甲酸甲酯、甲醇钠甲醇溶液、丙烯腈、三乙胺、甲醇、甲苯、异丙醇、2-甲基吡啶和1,4-二甲苯。
第4类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甲醇钠、活性炭;
第6类毒害品:硫酸(二)甲酯和三氯甲烷;
第8类腐蚀品:三氯化磷、硫酸(98%)、废硫酸(60%)、盐酸(35%)、甲酸、亚磷酸和氢氧化钠。
在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丙烯腈、三氯化磷和硫酸(二)甲酯为第二类剧毒化学品;三氯甲烷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盐酸、硫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三氯化磷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丙烯腈、硫酸(二)甲酯、三氯化磷、一氧化碳为高毒类物品;一氧化碳、甲醇、丙烯腈、甲苯、三氯甲烷、三氯化磷、硫酸(二)甲酯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在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一氧化碳、氯化氢、氮气[压缩的]为中间产品;甲醇、废硫酸(60%)、亚磷酸和盐酸(35%)为副产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2011]第41号)的要求,本项目必须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规定。
本项目涉及甲醇、甲苯、甲酸甲酯、异丙醇、2-甲基吡啶、1,4-二甲苯和三氯甲烷等7种溶剂的回收,根据《关于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275号)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安全许可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10〕202号)的要求,本项目必须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规定。
本项目产品盐酸氨丙啉和中间产品异双醚未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列名,所以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烫伤、低温冻伤和化学灼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毒害、粉尘、噪声、高温危害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和中毒。
(3)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已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分级,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三级重大危险源。
(4)本建设项目属精细化工行业,不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所述炼油、氯碱、硫酸、氟化氢、合成氨危险行业,生产过程也未涉及文件所述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光气及光气化、胺基化、电解(氯碱)、裂解(裂化)、聚合等14种危险工艺;涉及1种危险工艺,即O-烷基化;采用危险度评价法进行评价,结果为:羰基化反应釜、一氧化碳气柜和50m3易燃液体储罐以及50m3剧毒化学品储罐应按规定安装相应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本项目已在羰基化反应釜、一氧化碳气柜和50m3易燃液体储罐以及50m3剧毒化学品储罐设置相应超液位-停泵、超重-停泵、超压-危险物料滴加、超温-开大循环冷却水等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项目生产、储存过程所采用的自动化控制方法适用,安全、可靠,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2)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1)该项目投产后,建设项目对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周边居民生活基本没有影响;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正常情况下也不会影响该项目的生产运行。
(2)自然条件(主要为雷电、夏季高温)可能会对企业物料的输送、储存保温有一定的影响,对企业生产运行有一定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采取了防雷接地、冷却水喷淋等强制降温措施,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基本已采纳,未采纳部分已列入整改意见。
(4)建设项目通过试生产,对项目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等进行验证,结果表明装置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生产能力等达到设计要求,试生产过程原料单耗低于设计要求,产品质量稳定。
(5)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针对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已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装置运行正常稳定。
(6)通过对本建设项目的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检查评价,本建设项目设置的DCS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调试运行平稳,联锁保护功能模块在生产过程中处于静态,不需要人工动态操作。达到安全联锁控制要求。项目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符合相关要求。
(7)企业应严格执行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对本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整改,积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强化安全教育,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与周边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增强事故的预防控制能力,从而减少和降低风险程度,确保该项目安全稳定运行。
本次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建议的前提下,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盐酸氨丙啉、年产1500吨2-氯-6氟-苯甲醛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吨盐酸氨丙啉)试生产后已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周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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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荣富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47
林家骍
高级工程师
45
裘志春
注册安全工程师
17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2.03.20
蔡旭东、周东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2.04.10
蔡旭东、郑民钢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2.03.20
专家组成员
报告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2.05.04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