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海华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2/7/11 5:12:03
项目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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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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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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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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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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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海华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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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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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海华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位于临安市锦城街道筑境花园38幢104-204(原经营地址为临安市锦城街道筑境花园55幢1201室),于 2009年10月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浙安监经(乙)[2009]093606,许可经营范围为:甲胺水溶液、二乙胺、1,1-二氯乙烷、碳酸(二)甲酯、二甲胺溶液、三乙胺、N,N-二甲基甲酰胺、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清漆、醇酸烘漆、氯化苄、二氯甲烷、三氯甲烷、苯乙腈、氧氯化硫、氯化亚砜、辛酰氯、水合肼[含肼≤64%]等共18种危险化学品。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到期,现申请换证(企业更改经营品种、更换经营地址及负责人),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范围变更为N,N-二甲基甲酰胺、氯化苄、异丙醇、氟化镍、肌氨酸钠、苯扎氯铵、原丙酸三乙酯、原戊酸三甲酯、脂肪伯胺、十二烷基苯磺酸钙、对甲苯磺酸、四甲基氯化铵、三氟甲磺酸、对氯苯甲醛、氨基乙醛缩二甲醇、叔丁醇镁等共16种;变更主要负责人为李桂花;变更地址为临安市锦城街道筑境花园38幢104-204。经营方式不变。
2)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危险性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3)经辨识,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临安市海华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认为,临安市海华化工有限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希望业主认真研究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在以后的经营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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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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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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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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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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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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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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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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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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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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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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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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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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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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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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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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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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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00003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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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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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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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0000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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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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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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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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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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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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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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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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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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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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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金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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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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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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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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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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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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