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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滨江水厂水处理过程使用液氯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7/11 5:18:57

项目所属行业
水业
项目编号
461-2011
项目名称
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滨江水厂水处理过程使用液氯安全现状评价
         
滨江水厂制水工艺过程中采用液氯对自来水进行消毒,化验室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钾、三氧化二砷、氯化汞和碘化汞等剧毒化学品试剂,属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通过对企业相关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知,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潜在中毒、火灾、爆炸、灼烫、冻伤、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危害是液氯意外泄漏而引起的中毒事故和液氯钢瓶爆炸事故。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本项目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辨识,本项目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未列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范围。
本次评价认为: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滨江水厂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后,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全面落实,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滨江水厂使用剧毒化学品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张群杰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金国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徐平
工程师
080000000030321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12.20
金国艳
现场勘查
2011.12.20
徐平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2.3.30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