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2年第二季度

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7/25 7:02:25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383-2011
项目名称
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原位于杭州市机场路225号,于二○○九年十二月搬迁至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50亩,是一家以生产酰胺类除草剂、有机磷杀虫剂、拟除虫菊酯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卫生用药、化工中间体、复配制剂等为主的企业。本次评价范围为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剧毒品使用、储存过程安全现状。本次为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年产900吨丙草胺生产装置的酯化工序(甲基磺酰氯使用),乳油配制工序(年产50040%氧乐果EC10020%氧乐果EC8020%氰戊•氧乐果EC8032%敌畏•氟铃EC20080%敌敌畏EC20020%三唑磷EC配制过程)剧毒品使用、剧毒品储存,涉及的主要建、构筑物为草剂车间一西半区、甲类包装车间剧毒品使用场所、甲类仓库二的剧毒化学品储存间。
安全评价主要结果:
1. 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局[2003]2号公告)和《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中甲基磺酰氯、敌敌畏、三唑磷、氧乐果属于剧毒化学品。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爆炸、火灾、窒息、中毒、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触电、噪声等。其中,爆炸、火灾、窒息及冻伤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4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论:本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使用剧毒化学品可以满足国家现有规范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孙娜
报告编制人
孙娜
报告审核人
刘霞
技术负责人
袁永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安全评价师
1100000000201210
晏金平
安全评价师
1100000000302368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2.2.6
报告编制、现场调研
2012.2.6
晏金平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2.4.12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