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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克斯(上海)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清泰水厂液氧站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7/25 7:05:52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92-2012
项目名称
普莱克斯(上海)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清泰水厂液氧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号公告,2003年)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的氧[压缩的]、氧[液化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度物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火灾、爆炸、低温灼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中毒窒息及噪声、高温危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项目涉及液氧储罐、气化器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压力容器以及相关安全附件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合格,均在有效期内。
本次评价的储罐站使用单位清泰水厂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比较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均已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
液氧储罐及其气化系统使用安全条件需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整改应予以认真落实。
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储罐站的产权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现有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并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其液氧储罐能够基本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组长
赵晓明
报告编制人
赵晓明
报告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赵晓明
工程师
1100000000200035
晏金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368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2.04.01
赵晓明
现场勘查
2012.04.01
晏金平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2.05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