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2年第二季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t/a乙醇回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8/6 7:16:37

项目所属行业
医药
项目编号
066-3-2012
项目名称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t/a乙醇回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壹佰柒拾捌万元,是一家从事中成药、生物制药、保健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上市企业。公司成立于1993812日,配套建设有一套乙醇回收装置(回收能力:300t/a)。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27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安全许可工作的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202号)、《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安全许可工作的意见》(杭安监管危化〔2010206号)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200912月底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装置,应按照现有规定的申请程序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按照现有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要求准备,申请资料中的安全评价报告可用现状评价报告(附设计单位出具的溶剂回收装置及其配套的罐区、仓库的平面图)替代”。
评价主要结果和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乙醇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涉及乙醇溶剂的回收套用,应根据相关规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序号
溶剂名称
规模
危险货物编号
备注
1
乙醇(溶剂回收)
300t/a
32061
危险化学品
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因素及毒害、噪声、高温、辐射等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
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5)本次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t/a乙醇回收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项目组长
应海源
报告编制人
应海源
报告审核人
张群杰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应海源
工程师
1100000000200037
徐平
工程师
0800000000303215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2.1.11
应海源/徐平
现场调研
 
 
 
 
 
 
报告提交时间
2012.6.5
其他需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