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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9/27 1:38:43

 

项目所属行业

啤酒制造

项目编号

149-2012

项目名称

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系青啤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收购原杭州紫金滩酒业有限公司80%股权后于201142变更登记的一家公司,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59家控股的生产性子公司,注册资本2.3亿元人民币。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年产啤酒40万升的生产规模,年销售收入可达到约12亿元人民币。

根据签订安全评价合同,确定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为:

公司动力车间的液氨、二氧化碳等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如下:

2.2类不燃气体:二氧化碳[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

2.3类有毒气体:氨[液化的]

在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氨[液化的]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类物品。

2)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企业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及毒害、噪声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是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该公司动力车间已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进行分级,本项目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2)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分别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案例分析法和事故后果模拟计算方法对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结果概括如下:

1)该公司动力车间涉及大量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使用过程固有的危险性较高,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该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2)该公司现已制订一套较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的要求、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为此希望公司:

应充分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见6.1)。

本次评价查阅了公司的整套安全管理制度,认为这些制度内容较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

3)通过贮氨器液氨泄漏重大事故后果分析模拟,毒害区致死半径57.90m

3)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

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303156

蔡华伟

工程师

110000000020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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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波

注册工程师

15

邵关荣

注册工程师

18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2.05.27

蔡旭东、蔡华伟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2.06.10

蔡旭东、郑民钢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2.07.30

蔡旭东、蔡华伟、技术专家

报告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2.08.06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