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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有机硅配套公用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10/15 1:43:25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155-2011

项目名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有机硅配套公用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共计五种,具体种类如下:

2.1类易燃气体:乙炔[溶于介质的]

2.2类不燃气体:氧[压缩的]、空气[压缩的]、氩[压缩的]

二氧化碳[压缩的]

其中,乙炔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2)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运营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以及噪声,还包括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起重伤害以及毒害、粉尘等。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以及噪声危害。

3)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该公司评价部分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主要的危险、危害是机械伤害、火灾爆炸、触电,其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灼烫、中毒窒息、噪声、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以及高温、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给企业可能造成的危险性为II级(临界的)。

5)该公司现已制订一套较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关键的问题是应保证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的要求、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评价结论

综上分析,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有机硅配套热电联产项目公用工程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蔡丽辉

报告编制人:蔡丽辉

报告审核人:袁永强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蔡丽辉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06

胡小平

工程师

0800000000203802

 

 

 

技术专家

   

   

韩军

高级工程师

45

王式君

高级工程师

46

许钦宝

高级工程师

32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10.28

蔡丽辉

现场勘查

 

胡小平

资料收集

 

 

 

报告提交

时间

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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