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吨格氏物、60吨醋酸可的松中间体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12/10/15 1:45:28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288-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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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吨格氏物、60吨醋酸可的松中间体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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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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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共涉及氢气等31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及储存,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其中: ①回收套用甲苯、丙酮、三氯甲烷、甲醇、乙醇、N,N-二甲基甲酰胺、乙酸乙酯等7种危险化学品。 ②变压吸附制取氮气。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格氏物生产 ①溴羟环氧反应为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②格氏物氧化反应为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2)醋酸可的松生产 ①普氏反应为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②脱溴加氢反应为危险化工工艺——加氢工艺。 4、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场所包括:提取车间1、合成车间1、合成车间2、合成车间3、动力车间、罐区、库区(氢气库、危险品库1、危险品库2)。 5、自动化安全控制: 经检查,脱溴加氢反应罐、还原剂配制罐、格氏配制罐及罐区储罐采取的自动化安全控制措施符合要求;普氏反应罐、溴羟环氧反应罐、格氏物氧化反应罐则需要补充必要的报警、联锁措施。 6、安全条件: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规划;厂址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周围无有关法规规定的需与重大危险源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或设施。经过定性、定量分析,认为本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7、安全生产条件:根据有关法规、规范编制检查表,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各个要素进行检查,并结合安全设施设计所提出的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结果表明:①本项目基本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措施,部分未采纳的内容,本次评价已提出整改意见。②本项目采取的安全设施及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部分不符合处,本次评价已提出整改意见。③本项目各生产装置均已经过多批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表现出来的工艺技术、设备装置的安全水平与国内同类企业相比,处于中等水平。 8、综合性评价结论: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吨格氏物、60吨醋酸可的松中间体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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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张晓民 |
报告编制人:张晓民 |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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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楼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世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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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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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民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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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丽辉 |
工程师 |
080000000030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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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旭东 |
工程师 |
080000000030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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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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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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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和2012.4 |
张晓民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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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和2012.4 |
蔡丽辉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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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和2012.4 |
蔡旭东 |
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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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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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