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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吨格氏物、60吨醋酸可的松中间体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12/10/15 1:45:28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288-2011

项目名称

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吨格氏物、60吨醋酸可的松中间体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1、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共涉及氢气等31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及储存,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其中:

回收套用甲苯、丙酮、三氯甲烷、甲醇、乙醇、N,N-二甲基甲酰胺、乙酸乙酯等7种危险化学品。

变压吸附制取氮气。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格氏物生产

溴羟环氧反应为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格氏物氧化反应为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2)醋酸可的松生产

普氏反应为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脱溴加氢反应为危险化工工艺——加氢工艺。

4、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场所包括:提取车间1、合成车间1、合成车间2、合成车间3、动力车间、罐区、库区(氢气库、危险品库1、危险品库2)。

5、自动化安全控制:

经检查,脱溴加氢反应罐、还原剂配制罐、格氏配制罐及罐区储罐采取的自动化安全控制措施符合要求;普氏反应罐、溴羟环氧反应罐、格氏物氧化反应罐则需要补充必要的报警、联锁措施。

6、安全条件: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规划;厂址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周围无有关法规规定的需与重大危险源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或设施。经过定性、定量分析,认为本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7、安全生产条件:根据有关法规、规范编制检查表,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各个要素进行检查,并结合安全设施设计所提出的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措施,部分未采纳的内容,本次评价已提出整改意见。本项目采取的安全设施及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部分不符合处,本次评价已提出整改意见。本项目各生产装置均已经过多批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表现出来的工艺技术、设备装置的安全水平与国内同类企业相比,处于中等水平。

8、综合性评价结论: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吨格氏物、60吨醋酸可的松中间体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项目组长

张晓民

报告编制人:张晓民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张晓民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0

蔡丽辉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06

蔡旭东

工程师

0800000000303156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82012.4

张晓民

现场勘查

2011.82012.4

蔡丽辉

现场勘查

2011.82012.4

蔡旭东

资料收集

报告提交

时间

20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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