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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迦南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2/10/18 6:35:03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349-2011

项目名称

杭州迦南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第1号公告,2003)进行辨识,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乙炔[溶于介质的]、氧[压缩的]、氮[压缩的]、丙酮、四氢呋喃、乙醇溶液[-18闪点<23]、丁酮、一级有机锡化合物、硫酸、磷酸和氢氧化钠。

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第2号公告(2003年)、《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1996]11号)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1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45号)进行辨识,丙酮、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辨识,本项目中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经过辨识,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灼烫、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温、噪声、触电等,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灼烫。企业应重点防范的危险场所为车间A、车间B 及罐区,危险装置为导热油炉、天然气管道、反应釜等。

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结果,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认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进行完善。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建议的前提下,杭州迦南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饱和聚酯树脂项目是可以满足国家现有规范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徐平

报告编制人: 徐平

报告审核人:张群杰

技术负责人

楼荣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世平

项目组成员

   

   

 

工程师

 0800000000303215

斯黎明

高级工程师

0800000000303108

 

 

 

技术专家

   

   

薛荣富

高级工程师

46

胡永强

高级工程师

28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1.82012.4

 

现场勘查

 

斯黎明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

时间

2012.7.5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